熟人装修有风险?天长法院给您支招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4-20 13:51) 点击:112 |
佛山律师分析案情 新房装修是一件既开心又费心的事,有些人会交给亲戚朋友来装修,希望省事省钱,却时常遇到施工质量不过关、工期延长等问题。近日,天长法院秦栏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熟人装修引发的纠纷。 案件回顾 小李拿到婚房,着手准备装修。2020年6月,经亲戚介绍,小李认识了经营装修材料、代做装修的张某,与张某口头约定,婚房全部交由张某装修。期间,给付了部分材料款。2021年2月,房屋装修竣工,小李未到现场查验。双方对账,小李欠材料款5万元,在材料接收单上签字确认。后来,小李在验房时,发现张某装修时不仅材料远高于市价,而且家具面积、厨房台面长度等多处数据与实际不符,地板、墙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其返工费超过所欠张某材料款,为此,一直不愿付该笔款项。张某多次索要无果,起诉到法院。 法官缪云接手该案后,发现案件事实清楚,但双方争议较大。小李与张某之间形成的装饰装修合同法律关系合法有效,双方当事人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,张某履行装饰装修合同义务后,小李应履行工程款给付义务。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房屋装修质量,造成装修实际效果与业主预期落差较大。经缪云调解,最终张某自愿减让材料款1.5万元,按3.5万元结算。至此,该起矛盾纠纷顺利化解。 法官释法 本案争议的源头是小李未对张某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认真评估,盲目与其达成口头合同,未约定具体施工项目和施工标准。施工中,小李缺乏有效的监督,引发施工质量争议,即便通过后期整改也难以达预期标准。发生争议后,张某掌握证据优势,业主只能悔不当初。 法官提醒: 新房装修一定做到以下几点,否则可能会重蹈小李覆辙 01 事前要订立书面合同,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,特别要约定好装修工程的价格、时间、质量等内容,作为双方结算和支付款项依据。 02 警惕一次性付款优惠“陷阱”,坚持按工程进度付款,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合同,可及时终止合同,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。 03 保管好装修期间产生的证据,如微信、短信、文书、票据等,以便维权时举证。 04 术业有专攻,尽量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设计、施工,防止落入“熟人陷阱”,破财又遭气。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可拨打免费律师咨询热线:4000 110 148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帮网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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